
老挝:贫穷但和谐 元首和服务员收入差20美元
老挝:不发达也和谐
★文/郭纲
前不久赴老挝首都万象考察,虽时间较短,但却感受到了另一种和谐。
在我们现有的思维中,当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,并在政治、文化、生活等方方面面明显地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的时候,促进与维护多元主体间利益与关系的和谐,将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、重要前提和努力目标。
老挝的情况可能有点例外。作为社会主义国家,今天的老挝仍属于不发达国家。自1986年引入市场经济以来,其年均增长率达到6%。即便如此,2005年老挝的人均GDP仅有438美元,首都万象虽略高,也不过大约500美元。经济发展水平如此低的老挝,却呈现出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秩序井然的和谐发展景象。
无论在万象的街市,还是在市郊的村庄,我们所遇到的老挝人个个温和、友善。当地民风淳朴、治安良好、秩序井然。万象市民的收入虽低,但他们的生活是快乐的。一周工作五天,每天工作七小时。周末,绝大部分的商店是打烊的,人们通常会到郊外的别墅(实际上是茅草屋)度假(主要是喝酒、纳凉等)。万象人那种既要工作更要享受生活的行为取向,甚至可以和经济发达的北欧国家居民相媲美。
在万象乃至整个老挝的这种和谐景象背后的支撑是什么?笔者根据考察中所获得的有限信息,认为老挝和谐社会的成因应该是独特而多样的。
老挝实行相对平均的低工资制度。据了解,老挝政府部委领导的月工资约50美元,而在万象的餐馆、商店里工作的底层服务员的月工资约30美元,收入差距有限。在土地使用上,老挝公民户均耕地达5-6公顷之多。政府较为公平地将可进行生产的土地分配给本国公民,公民拥有政府所分配土地的永久使用权。
老挝经济尚处于比较落后的农业经济状态,全国农业人口占比在85%以上,工业基础薄弱。因山地较多,人口散居,农民的信息收集与交换等成本相对较高;但由于人均拥有的土地资源比较丰富,因此能够自给自足并有所剩余,温饱无忧。有人说,今天的老挝颇有21世纪“世外桃源”的味道。其中,在资源和财富分配上的相对公平,是其社会和谐的重要成因。而信仰上的趋同,也较为有效地解决了老挝人在精神、文化、认识层面上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,容易达成一致与和谐。85%的老挝人信奉佛教,人们谦和友善、心态平和、乐观向上。
作为不发达国家,老挝财力非常有限,政府的活动范围和行为力度受到明显制约。即便2005—2006年度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全面实现,老挝政府全年可获得的财政收入也仅4亿多美元。这对于工业基础薄弱、基础设施落后(目前老挝国内尚无一条铁路,公路的标准也比较低)、百业待兴、需要持续性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的老挝政府而言,实在是杯水车薪。在这样的形势下,老挝政府只能择其要者而为之。
老挝政府实行了轻税薄赋、藏富于民、藏富于企业的税费制度。其土地法规定,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,本国公民可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,可以买卖、继承和租赁,政府一般不强制征用本国公民土地。虽然国内目前尚无房地产转让的公开市场,但政府允许本国公民私下自愿转让房地产,只需到政府部门做变更登记,并缴纳少量的规费即可。
政府还制定、颁布了环境保护法、矿产法和相关条例,以及劳动法和最低工资制度等法律法规,严格保护生态环境,促进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,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,等等。
从老挝政府的上述行为中,我们可以感觉得到其有所为有所不为、可持续发展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。从这个意义来说,老挝的社会和谐并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,而是一种必然的结果。